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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研究院2018年研究生复试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8>的通知》(教学[2017]9号)文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文件、《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上海市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补充意见》(沪教考院高招[2017]7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为保证上海研究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现制定我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方案如下:

    一、复试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质量、宁缺毋滥。复试过程要政策透明、程序规范、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坚持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的原则。 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维护研究生招生考试制度的公信力。加强诚信考核,强化考生的诚信意识。

    二、复试组织管理

    根据学校的要求,成立我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院的研究生复试工作。

    1.复试领导小组:

    组长:赵克斌

    成员:杨会军 熊厚 朱承 李春光 张军

    2.我院将按专业成立若干个至少由5名专家组成的复试工作小组,实行在复试领导小组领导下的组长负责制,全面负责本小组的复试内容及复试结果。

    三、复试分数线

    专业

    方向

    计划数

    上海研究院复试分数线

    国家分数线

    政治

    外语

    单科

    总分

    政治

    外语

    单科

    总分

    应用经济学

    金融学

    5

    50

    50

    70

    340

    44

    44

    66

    330

    产业经济学

    50

    50

    70

    340

    44

    44

    66

    330

    劳动经济学

    50

    50

    70

    340

    44

    44

    66

    330

    区域经济学

    50

    50

    70

    340

    44

    44

    66

    330

    国际贸易学

    50

    50

    70

    340

    44

    44

    66

    330

    社会学

    都市社会管理

    6

    50

    50

    70

    357

    42

    42

    63

    315

    法学

    民商法学

    0

    50

    50

    70

    357

    42

    42

    63

    315

    经济法学

    50

    50

    70

    357



    上一条:关于征集上海研究院现代慈善研究中心2018年度研究课题指南建议的公告

    下一条:上海研究院2018年社会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