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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研究院2016年接收优秀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中国社会科学院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研究院(简称上海研究院,Shanghai Academy)是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同创建的研究机构。上海研究院坐落于上海市延长路149号上海大学北大楼,于2015年6月5日正式成立。上海研究院的宗旨是紧紧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改革发展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借助中国社会科学院在科学研究和政策咨询方面的优势,立足上海,着眼全国,努力建设成为“四个高端”:高端思想库(智库)、高端人才培养基地、高端国际交流合作平台和高端国情调研基地。

    上海研究院将发挥自身优势与相关研究机构广泛合作、错位发展,重点围绕国家战略和上海作为全面深化改革前沿所承担的重要任务开展工作,努力实现“四个高端”定位目标,提升上海在战略研究、咨政建言、人才培养、舆论引导、公共外交等方面的研究和创新能力,积极探索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制度创新,进一步深化院市合作,为国家的改革发展和上海的创新进步服务。

    上海研究院以中国社会科学院相关院所为依托,研究生导师均为中国社科院相关院所研究人员,授予上海大学相关学硕士学位证书。

    为做好我院2016年优秀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复试工作,特制定本复试工作方案。欢迎广大优秀推免生报考我院。

    一、复试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科学选拔原则,实行学院统一领导,自主招生,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招生质量。

    二、复试组织管理

    根据学校文件精神的要求,成立上海研究院推免生复试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院的推免生复试工作。

    1.复试领导小组:

    组 长:文学国

    成 员:李友梅 张海东 季为民 杨会军

    2.应用经济学专业按经济学院标准与经济学院应用经济学专业一同复试,社会学专业按社会学院标准与社会学院学社会学专业一同复试。

    三、复试要求

    1.申请人须满足《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的相关要求、是有推荐免试权的高校推荐的201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愿意从事我院相关专业的学习和研究。对所选专业具有较清楚的了解和理解。具备从事相关专业学习、研究的综合素养。

    3.身心健康,具备良好的综合反映能力。

    4.申请人应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报名,同时须准备如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每学期均注册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2)对申请有参考价值的本人自述(限1000字以内);

    (3)加盖所在院校教务处公章的本人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

    (4)国家级外语(大学英语4级)考试成绩证明复印件;

    (5)对申请有参考价值的其它材料,如本科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等;

    ★ 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如发现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即取消申请人推免录取资格。

    四、复试工作流程

    1.确定复试时间、地点,并通过邮件或电话等方式通知申请人本人。

    2.审核申请人书面申请材料。

    3.复试。复试分为英语和专业综合测试,满分100分(其中英语30分,专业综合测试为70分)。由于申请推免的学生来自不同学校不同学院,具有不同的学科背景,初步排名及本科成绩只作为参考,最终排名及录取以复试成绩为主。

    4.复试结束后将拟录取名单报送校研招办,并进行公示。

    5.我院为获得拟录取资格的申请者发放推免生拟录取通知书。

    6.拟录取的推免生须在全国规定的统考报名时间内履行正式报名手续。

    五、录取原则

    1.以“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为原则,按照考生的复试成绩按专业进行排名,确定录取名单。

    2.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如发现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即取消申请人推免录取资格。

    六、优惠政策

    1.凡在规定时间内来我院参加推免生复试的外地考生,我院将报销其来回路费(限火车硬卧、硬坐或动车二等座)及复试当天住宿费。

    2.凡被我院正式录取的推免生除可享受学校的相关奖助政策外,还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优先自主选择导师。

    (2)优先获得助研、助教的机会。

    (3)优先推荐参加国际交流、国际会议。

    (4)在满足学校基本条件的情况下,优先考虑接收攻读我院博士学位。

    上海研究院

    201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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