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国社会科学院党组审批,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博士后管理委员会的支持下,中国社会科学院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在上海研究院成立创新实践基地。
2015年度,上海研究院拟与中国社会科学院各院(所)、上海大学各院系的相关导师合作招收5名在站博士后进入本基地工作。其中,中国社会科学院在站博士后3~5名、上海大学在站博士后2名;上海研究院将为前来工作的全脱产博士后提供工资、科研经费、住房、办公场所等必要条件和保障。
在基地工作期间,博士后研究人员须根据上海研究院相关要求提交至少3篇要报。
一、博士后招收方向
1.中国特色新型智库研究
2.科技创新中心体制机制研究
3.经济社会数据调查研究
4.现代金融研究
5.自由贸易区研究
6.城市可持续发展研究
7.城乡一体化和社会治理创新研究
8.上广中产阶层生成机制研究
9.智慧城市综合研究
10.上海共性技术研发服务体系建设研究
11.开发性金融的“一带一路”倡议研究
12.服务业开放和我国在全球价值链中的贸易收益研究
13.跨境电商物流的政府监管问题研究
14.长三角产业发展与就业人口结构问题研究
15.上海土地制度改革与城乡一体化问题研究
16.全球科创中心建设背景下上海智能制造发展方向及路径研究
二、申请程序
(一)有意来基地工作的申请人需向上海研究院科研处提交书面申请、在基地工作期间的博士后项目选题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二)上海研究院将与合作单位组织专家组,采用面试、答辩等形式对提出申请的博士后申请人进行考核,给出评审意见。
注:基地接收评审博士后申请的时间为每年的7月、10月、12月和其他合适的时间。
三、相关申请材料
(一)上海研究院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工作申请表、上海研究院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考核意见表、上海研究院研究项目立项表、有效证件(如身份证、护照或军官证);
(二)其他可证明本人研究水平的材料;
(三)博士后进入基地前,上海研究院将与博士后本人签订“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义务以及工作目标、课题要求、在站工作期限、知识产权成果归属、违约处罚等;
(四) 博士后进入基地时,须与其合作导师商议制订“上海研究院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工作计划书”,内容包括在基地期间的工作计划、研究项目的目标要求及各阶段的主要任务等。
注:相关材料下载请参见附件。(点击下载)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在基地工作的博士后人员的人事档案、户口、政治审查、组织关系、子女入学等由所在博士后流动站负责。上海研究院不接收博士后及其配偶和子女的户口和人事档案关系;
(二)上海研究院将定期对基地工作的博士后工作人员在基地期间的工作进行考核和评价,并有权根据考核成绩决定留用与否。凡做退出基地工作处理的博士后,须退还已使用的日常经费,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经济赔偿;
(三)在基地工作的博士后住房,由上海研究院统一安排和管理。博士后须按时交纳公寓租金。租住期间博士后不得将公寓转租或借给他人使用;如有转租或借给他人使用者,一经发现,立即收回。工作期满后,博士后应办理退房手续,搬离博士后公寓。逾期未搬离者,须按入住协议约定支付违约金。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涛
邮 箱:chengt1986@163.com 电话:02156331289
地 址:上海市延长路149号北大楼316室 邮编:2000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