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7>的通知》(教学[2016]9号)文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文件、《上海市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补充意见》(沪教考院高招[2017]7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和《上海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的文件精神,为保证上海研究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现制定我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方案如下:
一、复试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质量、宁缺毋滥。复试过程要政策透明、程序规范、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坚持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的原则。 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维护研究生招生考试制度的公信力。加强诚信考核,强化考生的诚信意识。
二、复试组织管理
根据学校的要求,成立我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院的研究生复试工作。
1.复试领导小组:
组长:杨会军
成员:聂永有 刘玉照 熊厚 陈瑶 张军
2.我院将按专业成立若干个至少由5名专家组成的复试工作小组,实行在复试领导小组领导下的组长负责制,全面负责本小组的复试内容及复试结果。
三、复试分数线
专业 |
方向 |
计划数 |
分数线 |
备注 |
应用经济学 |
金融学 |
10 |
335 |
总分及单科成绩必须达到国家复试分数线 |
产业经济学 |
335 |
劳动经济学 |
335 |
社会学 |
都市社会管理 |
10 |
310 |
士兵单列计划 |
1 |
310 |
四、复试比例
根据学校的要求,我院复试方法采用差额复试的方式,原则上复试比例为120%左右。
五、复试方式
复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笔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200分(其中英语50分,专业150分),复试成绩等于笔试成绩加面试成绩。
1.笔试:主要是专业综合测试,重点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的综合掌握情况,各专业笔试课目为:
金融学:货币银行学与国际金融学概论
产业经济学:产业经济学
劳动经济学:劳动经济学
社会学:社会学
2.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综合素质及外语口语及听力等。
六、复试时间及地点
1.专业课笔试:3月31日上午9:00~11:00在延长校区北大楼306
2.面试:3月31日下午1:30在延长校区北大楼306候考
七、录取原则
1.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180分),不予以录取。
2.复试成绩合格后,按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注:考生的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相加(即: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八、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根据教育部及上海大学文件要求,考生复试前必须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详见《上海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资格审查通知》,考生可登录上海大学研究生院网或上海研究院网站查询。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参加复试。
所有考生于3月30(周四)下午2:00~3:00到延长校区北大楼303室进行资格审查。
2.复试通知书:复试通知书在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领取。
3.住宿:学校不安排住宿,由学生自行解决。
4.行车路线:上海研究院在上海大学延长校区,地址为上海市闸北区延长路149号北大楼,考生可乘地铁1号线到延长路站下。
九、工作日程
3月21日 |
公布复试方案 |
3月30日(周四) |
资格审查(延长校区) |
3月31日(周五) |
笔试 |
3月31日(周五) |
面试 |
4月1日(周六) |
公布拟录取名、单填写相关录取材料 |
4月15日前 |
上报拟录取名单及考生相关材料 |
如有疑问请致电:张老师021-56331025
中国社会科学院—上海市人民政府 上海研究院
2017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