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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研究院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中国社会科学院-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研究院(简称上海研究院,Shanghai Academy)是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同创建的研究机构。上海研究院坐落于上海市静安区延长路149号上海大学北大楼,于2015年6月5日正式成立。上海研究院的宗旨是紧紧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改革发展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借助中国社会科学院在科学研究和政策咨询方面的优势,立足上海,着眼全国,努力建设成为“四个高端”:高端思想库(智库)、高端人才培养基地、高端国际交流合作平台和高端国情调研基地。上海研究院将发挥自身优势与相关研究机构广泛合作、错位发展,重点围绕国家战略和上海作为全面深化改革前沿所承担的重要任务开展工作,努力实现“四个高端”定位目标,提升上海在战略研究、咨政建言、人才培养、舆论引导、公共外交等方面的研究和创新能力,积极探索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制度创新,进一步深化院市合作,为国家的改革发展和上海的创新进步服务。上海研究院以中国社会科学院相关院所为依托,研究生导师均为中国社科院相关院所研究人员,授予上海大学相关学科硕士学位证书。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上海大学2018年接受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上大内[2017]11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上海研究院实际情况,现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科学选拔原则,实行学校统一领导,研究院自主招生,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招生质量。

    二、复试组织管理

    根据学校文件精神的要求,成立上海研究院推免生复试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院的推免生复试工作。

    复试领导小组:

    组 长:文学国 成 员:杨会军 熊厚 朱承 陈瑶 李春光 张军

    三、复试要求

    1. 申请人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具有较强的科研潜力,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有理想,有抱负,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创新意识。

    2. 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权的高校推荐的2018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占用其本科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指标,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3. 申请人专业成绩排名和综合素质排名均在本专业名列前茅者优先考虑。

    4.各实践性教学环节成绩良好,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并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要求。

    5.申请人在报名时,须准备如下材料:(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每学期均注册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2)提交加盖所在院校教务处公章的本人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3)对申请有参考价值的其他材料,如个人简介、本科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奖证书等。

    四、复试工作流程

    1.凡来我院参加推免生复试的外地考生请于9月26日抵达上海大学宝山校区乐乎楼宾馆1号楼,报“上海研究院复试考生”办理入住。

    2.复试时间:2017年9月27日;复试地点:上海市延长路149号北大楼。(9月27日早晨7:30从宝山乐乎楼1号楼门口集体乘车前往)。

    3.复试安排:

    08:30~09:00 递交申请人书面申请材料 地点:北大楼303室。

    09:00~11:00英语面试(每人5分钟) 地点:北大楼103室 、308室。

    13:00~18:00专业面试(每人10分钟) 地点:北大楼207室(社会学)、308室(经济学)、103室(法学)。

    20:00公示拟录取结果。复试合格者,9月28日上午11:00前登陆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我院将通过研招网对其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应登陆研招网及时确认是否接受待录取,凡接受待录取的考生将上报我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并确定拟录取名单,最终录取名单将上报上海大学研究生院审核。

    五、复试内容

    复试分为英语和专业综合测试,满分100分(其中英语30分,专业综合测试为70分)。由于申请推免的学生来自不同学校不同学院,具有不同的学科背景,本次复试不安排笔试,最终排名及录取以复试成绩为主。

    六、录取原则

    1.以“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为原则,按照考生的复试成绩按专业进行排名,确定录取名单。

    2.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如发现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取消申请人推免录取资格。

    七、优惠政策

    凡被我院正式录取的推免生除可享受学校的相关奖助政策外,还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1)双导师。中国社会科学院导师+上海大学副导师,共享北京上海两地学术资源;(2)优先参与上海研究院课题研究;(3)优先参与上海研究院的克拉玛依等基地的社会实践与调研活动;(4)校院两级奖学金;(5)优先享有学生参与学术活动的资助项目;(6)优先参与硕博连读;(7)研究院为参加复试的同学购买高铁票二等座,安排住宿。

    八、其他事项

    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公示,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不予录取。

    2.我院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研究院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申请人在本科就读期间应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处罚、处分记录等。

    4.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

    上海研究院

    2017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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