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院-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研究院(以下简称“上海研究院”)联合培养博士后,是指上海研究院依托中国社会科学院,协同其博士后流动站,共同招收、指导、管理和考核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2019年度博士后研究人员(上海研究院联合培养)招收工作相关情况如下:
一、 招收类型:项目博士后

二、 招收条件:
1. 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学术规范、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智库科研能力,热爱智库科学研究;
2. 社会学及其相关专业,在国内外获得博士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且获得博士学位3年以内;
3. 须全脱产在上海研究院完成博士后科研工作(工作地点:上海市);
4. 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作人员不得申请本院博士后。
三、 申报材料:
1. 填写“社会学博士后流动站博士后申请表”、“博士后申请者调查表”(点击下载表格);
2. 博士学位证书扫描件,申请时如已通过博士答辩,尚未拿到博士证书的,请提交“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书”扫描件;
3. 博士学位论文(PDF版本电子版);
4. 本人身份证,军官证或转业、复员证,国外居留证等有效证件扫描件。
四、 申报程序:
1. 申请者请于2019年4月20日前将上述申请材料寄送上海研究院(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延长路149号北大楼305室),电子版发送至:xymo@shu.edu.cn,同时抄送至:huangln@cass.org.cn,并在邮件主题上注明:申请中国社科院社会学所2019年博士后(上海研究院联合培养)电子材料;
2. 上海研究院联合社会学所,组织相关合作导师对申请者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合格者将通知其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 面试通过后,办理相应入站手续。
注:无论考核结果如何,上述申报材料恕不退回。审核未通过的,申报材料由上海研究院负责统一销毁。
五、 联系方式:
上海研究院:莫老师,021-56331961;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黄老师,010-85195555。
上海研究院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
2019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