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由中国社会学会主办、上海研究院和上海大学社会学院共同承办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建设”学术研讨会暨中国社会学会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两会精神会议在中国社科院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研究院(简称上海研究院)召开。
会议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主旨报告;第二阶段为圆桌会议。
会议邀请了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法学研究所原所长、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李林研究员作《以十九大精神引领法治社会建设新征程》主旨报告,中国社会学会秘书长谢寿光主持,中国社会学会会长、上海研究院第一副院长李友梅致辞。
李林指出,在十九大精神引领下开启新时代法治社会建设新征程,应当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互相促进,坚持新思想对法治社会建设的新指引,回应新矛盾对法治社会建设的新需要,形成新目标对法治社会建设的新规划,达成新任务对法治社会建设的新要求。
李林还阐明了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互相促进的重要意义,并提出要高度重视人民群众对法治社会建设的新需要,积极回应和解决在法治社会建设领域的制度发展与供给不充分不平衡等问题,打造法治社会建设转型升级的2.0版。
会议第二部分为圆桌会议。围绕研讨会主题,与会专家学者从把握社会主要矛盾变化,高质量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等方面进行了讨论。
中国社会学会会长、上海研究院第一副院长李友梅主持圆桌会议,她指出,随着党的十九大召开,“社会治理”载入了新《党章》,全国人大增设了“社会建设委员会”,这表明社会治理将更趋向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和专业化,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中国社会学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吉林大学常务副校长、教授邴正说,要通过加强人民群众基本权利的法制保障等措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中国社会学会副会长、中山大学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副院长王宁认为,每一个人有他的社会权利,在中国特有的政治社会条件下,社会权利如何体现,比如怎样使其平均化、标准化,值得我们研究。
中国社会学会副会长、上海研究院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陈光金表示,要深刻认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目的、动力、趋向等问题的科学回答。
中国社会学会副会长、南开大学社会学教授关信平就推进社会治理体制创新发展指出,涉及老百姓切身利益的问题,应尽可能通过相关立法和通过法律程序来维护他们的合理权益。
中国社会学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北京大学社会学教授王思斌说,要坚持以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协调处理社会矛盾、制定相关社会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优化社会结构、提供社会服务、推进社会建设。
中国社会学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南京大学社会学教授宋林飞说,在智慧社会建设中应加强高端产业和核心技术的发展,城市化发展应向质量型提升转变,突出城市精细化管理。
中国社会学会秘书长、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社长谢寿光提到,政府供给的基本公共产品中,部分还存在严重短缺的问题,应加快推进社会治理制度建设,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中国社会学会副会长、清华大学社会学系教授沈原说,要通过兼具科学性和实用性的社会调查,了解不同社会群体的工作和生活的状况,发现社会生活的现实问题,找到有针对性的社会治理方法。
中国社会学会副会长、华中科技大学社会学院教授雷洪建议,中国社会学会可以通过论坛等形式集聚更多学者专家,为社会的改革发展与经济建设服务,促进社会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
中国社会学会副会长、陕西社会科学院研究员石英表示,在大数据时代,我们可以通过采集,记录、汇总相关群体成员的行为,用区块链技术为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技术支撑。
中国社会学会副会长、浙江社会科学院研究员王金玲说,要善于挖掘、利用本土资源,坚持用理论联系实际的方式开展社会学研究,深化社会体制改革,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
中国社会学会副会长、复旦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院长刘欣表示,推进法治社会的建设,应坚持在法治轨道上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通过合理的制度约束来助推社会始终向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中国社会学会第十届理事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学会副秘书长及上海研究院相关人员共20余人参加了本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