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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文社科高端讲座 | 法治之现代蜕变:从法典主义到规制时代

    2019年10月11日,上海研究院“人文社科高端讲座”第37讲暨上海大学法学院泮池法学论坛第37期在法学院模拟法庭举行。本次讲座的主讲人是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史际春教授,主题为“法治之现代蜕变:从法典主义到规制时代”,上海大学法学院院长文学国教授主持。

    首先,史际春教授为我们介绍了辉煌的法典时代。他指出成文法典具有以下几点重要意义:第一,成文法典对于确认革命成果,确立新的生产关系有重大作用;第二,它有利于统一法制,促进民族国家的认同;第三,具有方便民众学法守法、践行法治教化的功能;第四,能够约束各级官员和法官;第五,它反映了高超的法律技术和完善的法律体系。

    其次,史际春教授指出高度复杂、错综万变的社会关系以及社会化的不断发展打破了旧的法治模式。比如,社会化、全球化的发展导致公与私、国内与国际、经济、政治和文化密不可分,客观的社会环境变迁要求任何一个国家法治调整都必须立体化、规则化。同时,从身份到契约的变化也使规制时代自治得到充分发挥。

    接着,史际春教授认为法律规则存在有法难依、法律错误及滞后性等弊端。他认为规则时代的法律要有弹性和灵活性,能够随着时代的改变而立、改、废。因此,我们要跳出建立在假想之上的“良法善治”的误区来探寻规制时代的法治模式。这种模式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社会和市场充分自治、政府指导监管和司法审查的结合;二、法律概括赋权、公私主体自由裁量行为和问责制结合;三、法治政策化与政策法治化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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