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房宁:中国民主的四条成功经验尤其重要

    来源:北京日报

    人类社会进入工业化时代后,民主政治是政治发展的普遍趋势。在普遍趋势之下,各个国家走向民主政治的道路则是多种多样的,需要根据自身的发展阶段、具体国情,选择和建构适合自身发展要求的民主政治制度。

    经过长期反复的实践探索,中国已经形成了适应发展阶段、符合发展要求的比较系统的民主政治体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的基层民主制度是其基本制度框架。改革开放40年来,中国民主建设取得了成功经验,其中有四条尤为重要。

    在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把保障人民权利与集中国家权力统一起来

    保障权利的价值在于以制度形式建立普遍的社会行为规范,并进一步形成经济活动预期,激励民众从事生产和创造性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这是世界各国工业化、现代化的普遍经验。但中国发展与崛起还有另一方面的也许是更为关键的因素,这就是中国民主政治制度与体制具有集中资源的功能,包括调控市场经济行为、制定经济发展战略规划、协调区域发展、推动基础设施建设等。以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为基本内容的政治制度,提供了保护权利和集中力量的双重功能。

    工业化过程中会产生两种社会激励机制:一种是分配性参与,通过选举、政党、政治,去改变分配规则、重新洗牌获取社会利益;另一种是生产性激励,促进人们通过生产经营活动,实现社会及个人的发展。资本主义政治体制采取保障权利和开放国家权力(竞选)的双向民主,其主要缺陷是各个政党、利益集团相互排斥攻讦,易于产生扩大社会分歧的倾向。在富裕稳定的西方国家,这些弊端还能控制在一定范围和程度,而对于那些处于工业化、现代化进程中社会矛盾多发期的发展中国家,西方政治制度的缺陷表现得尤为突出。成功的亚洲发展中国家,无一例外地采取开放社会权利、集中国家权力的发展策略,这种对冲机制产生生产性激励,而有利于避免分配性激励,有利于在相对稳定的情况下实现经济社会发展。

    在工业化阶段,选择协商民主为民主政治建设的主要方向和重点

    将民主政治在形式上分为“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很大程度上是一个中国式的分类方法。西方一些学者针对竞争性选举的缺陷和问题,提出以审议式民主或民主协商来补充和调适西方政治制度的理论。2016年美国总统选举的重大意义之一是深刻揭示了选举与民主的内在矛盾,促使民主理论与实践的与时俱进。而在中国,协商民主吸收了历史传统文化底蕴,已有长期广泛的实践,形成了覆盖社会多个层面的运行于政党、国家、社会、公民之间的广泛普遍的治理体系。

    现阶段发展协商民主的主要价值在于:其一,有利于减少社会矛盾,扩大社会共识。竞争性民主由于强化分歧和“赢家通吃”效应,容易造成利益排斥。协商的本质是寻求利益交集和最大“公约数”,照顾各方利益,促进妥协和共同利益形成。其二,有利于提高民主质量。协商民主与选举民主、多数决定的民主机制不是对立的,协商民主可以让各种意见充分发表,在交流讨论中取长补短,避免片面性,尽可能趋于一致,也有助于把“服从多数”和“尊重少数”统一起来。其三,有利于提高决策效率,降低政治成本。竞争性民主的前提是公开竞争与辩论,缺点是分歧与矛盾公开化,使具体问题抽象化、原则化,形成价值对立和道德评判,提高了达成妥协与共识的交易成本。而协商民主是求同存异,一般情况下回避尖锐矛盾,不公开分歧,有利于达成妥协和共识,降低妥协的交易成本。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进步,循序渐进地不断扩大和发展人民权利

    西方的权利观,或认为权利是先验、与生俱来的,即所谓“天赋人权”;或认为权利是法律赋予的,法定权利神圣不可侵犯。但西方自身政治发展的经验证明,权利的实现是长期的社会进程,宪法和法律的确立仅仅是权利的起点而非终点,宪法和法律本身就是一部权利实现的历史。许多发展中国家遭遇了“民主失败”,一个重要原因是人民权利的扩大超过了政治制度和体制的承载能力,形成了权利超速现象。

    在中国的意识形态和社会实践中,从未把权利神圣化、绝对化,从未以先验的、教条主义的态度对待人民权利问题。权利是伴随经济、社会、文化的发展而不断扩大和增长的,而非与生俱来或单纯靠政治斗争争取来的。人民权利需要宪法和法律的确认和保护,但法定权利从文本到实现是一个实践过程。权利是历史的、社会的、现实的,具备条件的情况下才有可能享有相应的权利。要正确把握权利的两面性,坚持科学的权利发展观。

    中国发展人民权利的根本之道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通过不断促进经济、社会、文化发展来为人民权利的发展创条件,逐步地发展和扩大人民的权利。这是中国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民权利意识不断上升的复杂社会环境中依然保持社会稳定的重要经验之一。权利保障的进步首先体现在司法保障方面,其次是逐步完善利益协商、利益保障、诉求表达、矛盾处理等利益协调机制。

    在民主政治建设和体制改革中,采取问题推动和试点推进的策略

    民主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是浩繁的社会工程。从比较理想的状态设想,应预先准备和计划,然后付诸实行。但“顶层设计”需要在同一领域足够经验的基础上形成科学理论,而在社会领域,尤其政治领域,实践对象的重复性低,又不能像自然科学和工程学那样人为制造相似环境进行实验,所需要的条件往往难以满足。

    推进民主政治建设有以下基本策略:一是“问题推动”。从现实中的问题出发,从解决实际问题中选择突破口,实为明智之举。解决了现实问题,证明做法的正确和取得了初步成功。积小胜为大胜,可以减少因主观认识的局限和判断失误带来的风险。二是“经过试点”。试点是用实践检验政策和理论,可以给人们纠正错误的机会,具有分散风险的意味。政治体制改革最忌“一揽子”方案,一旦失误,满盘皆输。经过试点就不会有大错,即使这项改革失败,也恰恰意味着避免了更大的错误。三是“统筹兼顾”。政治问题“牵一发而动全身”,政治改革局部的成功未必具有多大的价值,有些改革在某一方面带来效益,却在其他领域引发新问题。因此,政治体制改革重在评估其整体效应。

    发展民主政治要深刻认识民主政治在本国的发展规律,在复杂多变的社会环境中坚持正确原则。不搞多党轮流执政、不搞指导思想多元化、不搞“三权鼎立”和两院制、不搞联邦制、不搞私有化,进一步厘清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西方资本主义民主的具体区别,保证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正确方向。沿着民主的中国道路继续前进,为中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的政治保障,必将最终完成工业化、现代化的历史任务,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作者为上海研究院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社科院政治学研究所所长)




    上一条:迟福林:以动力变革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历史跨越

    下一条:蔡昉:转向高质量发展“三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