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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新光:北京医改告别“以药补医” 百姓受益是关健

    来源:光明网 2017年3月27日

    2017年3月22日,《北京市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发布并将于4月8日起全面实施,全市3684家医疗机构均参与改革,不仅包括市属医疗机构,也包括所有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政府、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举办的公立医疗机构和解放军、武警部队在京医疗机构。北京率先在全国告别以药补医历史,在深化医改迈出了关键的一步。同时,《方案》更牵扯难以计数的北京本地和外地患者,自然引起全社会的普遍关注。

    《方案》核心是全面破除“以药补医”机制

    长期以来,以药补医机制是公立医疗机构重要的补偿渠道和收入来源。以药补医机制虽然曾经发挥过积极作用,但弊端越来越明显,一是刺激医疗机构多用药、用贵药,扭曲医疗服务行为;二是导致医药费用较快上涨,增加医保基金和患者支出负担;三是损害公立医疗机构形象,弱化公益性,加剧逐利性。据了解,北京市自2012年开始在5所市属医院实施了医药分开改革试点,取得了较好效果。2014年又陆续在延庆、密云两个区,开展了6所医院的扩大试点,也取得了预期效果。总的来看,试点医院服务行为更加规范,药品费用明显降低,医院收入结构得到优化,新的补偿机制得到确立,患者和医保基金可以承担。

    此次,出台的《方案》其核心就是要全面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将公立医院由过去主要通过卖药品、用耗材、大检查等渠道获取收益、保障运行,转变为通过提供优质的诊疗服务、也就是卖服务来维持运转。今后公立医院的收入将从原来的服务收费、财政补助和药品加成收入三个渠道,减为服务收费、财政补助两个渠道,着力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

    《方案》出台给百姓日常就医带来哪些实惠

    此次,北京医药分开改革的目标,就是切断医院、医生靠开药赚钱的补偿模式,引导医疗机构、医务人员,通过提供更多更好的诊疗服务,获得合理的补偿。因此,此次改革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不含中药饮片),所有药品均实行零差率销售。在取消药品加成的同时,本次改革还新设置了医事服务费项目,其目的是补偿医疗机构部分运行成本,体现的是医务人员的技术劳动价值。开设医事服务费后,原挂号费和诊疗费取消。医事服务费的设立,加上同步实施的医疗服务价格规范调整,旨在取消药品加成后,为公立医院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及科学合理的诊疗服务补偿机制。

    在北京现行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中,存在着大型设备检查、化验检验等硬物耗项目价格偏高,而医务人员技术劳务等软服务项目价格偏低的问题。深化医改的重点是降低以物耗为主的服务项目价格,提高与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付出密切相关的服务价格。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对435个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了有升有降的调整,实现了“一升两降”:上调床位、护理、一般治疗、手术、中医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项目价格,并通过配套取消药品加成和药品阳光采购降低了药品价格,平均降幅在20%左右。根据测算,调整后患者费用总体负担水平没有增加。总之,短期看,不同患者费用有升有降,不太均衡,但从长期看,医疗服务的调整和规范,最终是让百姓受益。可以说给普通老百姓日常就医在彻底破解看病难、看病贵方面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实施阳光采购 确保药品低价

    近年来药品价格一直偏高,百姓反映强烈。在保证药品质量与安全的前提下,北京提出了药品阳光采购思路,其基本方法是向所有的药品生产企业公开药品质量指标、全国中标价格,向社会公开医疗机构采购、使用及品种变化信息,打破昔日药品价格等信息不透明状态,使所有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预计通过药品阳光采购和竞争机制,药品价格将会有新的下降。

    在采购结果正式执行后,北京市卫计委还将实时关注全国其他省级药品集中采购的结果,按流程动态调整药品的最低参考价格,并在采购平台中设置价格预警功能,实时预警过高价格。为了保障药品的质量安全,北京在阳光采购过程中,卫计委将药品质量作为评价药品的第一要素,对存在发生严重药害事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企业,在北京地区屡次发布严重违规广告的企业和查实存在严重商业贿赂行为的企业,以及生产环节抽验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品种,实行一票否决,直接纳入不良记录。

    涉及面广 力度前所未有

    北京市市长蔡奇指出,全面推行的医药分开综合改革,是深化医改的一项重要任务,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和医务人员的切身利益。这次改革是北京全属地范围内的改革,目的是要一次性解决以药养医这一历史性问题,涉及面广、力度前所未有。此次,北京医改的主要亮点,分别是取消挂号费、诊疗费以及药品加成,提出设立医事服务费;规范基本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实施药品阳光采购,降低药品采购价格。总的来说,上述几大亮点触及了长期以来为人所诟病的医疗弊端,激浊扬清,这是北京医疗领域改革走向深水区的大胆一步。这样不仅有利于纠偏长期存在的医药不分,以药养医的错位补偿机制,也有利于更好地体现医生自身价值,改善医患关系。

    近年来,已有福建、浙江、天津等省市先后告别药品集中招标,启动了新一轮的药品采购。与以上省市的药品集中采购相比,北京药品“阳光采购”的独特之处还在于,不强调通过行政命令或医保支付限价去降低药价,而是充分调动医疗机构作为采购主体的“参与感”,通过“动态比价”引入公开、透明的市场竞争机制。笔者认为医改不应只是让医疗机构和有关部门满意的医改,而应是让国家和民众满意、放心,让医药企业能够共同参与的医改。同时,医改也不是医学专家们的一家之言定乾坤,更应广泛听取相关行业、企业和广大民众的共同呼声,真实了解现阶段民众看病难、看病贵是否真正得到解决。毕竟医改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任何细节修改和完善都是必要的,检验医改的成败,百姓有最终的发言权。

    (作者系上海研究院兼职研究员,上海市统计学会副会长,上海大学经济学院校外金融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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