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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政文:文学文本的意义之源: 作者创作、读者阅读与 评者评论

    来源:社会科学战线

    当代西方文论精神危机的重要症候之一是断然否决作者与读者、评者的内在联系,声称“作者死了”,从文学生产—消费世界的作者中心到作品中心再到读者中心至今天的理论中心,让理论独自成为文学世界的唯一主角,使文学生产—消费活动成为一场理论的独角戏。对此,张江教授明确指出:“20世纪中期以来,当代西方文艺理论的总体倾向是否定作者及其意图的存在,否定意图对阐释的意义,对文本作符合论者目的的强制阐释,推动当代阐释学研究走上了相对主义、虚无主义的道路。”文学活动的文化场域是作者意图、读者意趣和评者意义构成的文本在场状态。评者自2000多年前在文学世界中出场以来,为公众提供文本理解的阐释路径、理性方法和价值领悟,使读者能在文本中确认自我、享受人生、关怀人类并走上启迪社会发展的自由之路,已是不争的事实与信念。因而,当下论述作者创作、读者阅读、评者评论的内在关系,目的在于重申作者文本意图的实在性和读者、评者文本意图的公共性始终在场,作者、读者和评者共同建起的文学经验是文学文本的意义之源。

    1、作者创作与对文本的知识解说

    作者是文本的初始创造者,作者的社会洞察、生活理解、喜怒哀乐、梦境幻思在创作冲动驱使下,由作者驾驭某种语言,富有个性地按文字规则和审美要求书写成能被公众阅读、欣赏、评论的语符系统便是文学作品。在语符系统中作者对外在世界的理解、对自我生活的经验皆被对象化在文学作品之中并被作品显现,这就是作者的文本意图。

    在马克思主义阐释图景中,文学作品是作家创作实践活动的结果,是对作家主观意识的确证。作家创作活动是一种生产,产品即是文学作品。文学作品是文学文本的基础和载体,它在文学阅读、欣赏、评论中成为文学文本。而作为文学本文基础和载体的文学作品也就独立于作者,它在对象化作家的主观世界的同时,成为客观独立的文本,不再为作者所控制和改变。在理论物理学中,低于每秒30万公里运动速度的大尺度宇宙的一切事物都处于惯性物理系统中,封闭性、均匀分布性是惯性物理系统的基本规定性,这种规定性中所有的运动都是单向度、不可逆的。在这一点上,宇宙星空、社会历史、文学文本都是耗散过程,总要出现又逝去,不会按原有的内容和形式停止不动。不过,爱因斯坦相对论告诉我们,在同一坐标系统中,具体存在的时间与空间不可分离。当有一个确定的空间点时,必有确定的时间点与之对应,反之亦然。现实的文学作品在创作过程中拥有的作者意图进入文学文本后不再能够回到作者的创作时间过程中,却留存在文学文本的符号空间里。所以作者意图在,是个不容置疑的事实,显然,问题不是作者的文本意图在不在,而是读者如何发现作者的文本意图怎样在、评者如何昭示作者的文本意图为何在。这是读者阅读文本意义的基础,也是评者的评论能够被公众普遍接受的前提。所以张江教授才说:“意图的渗透与决定力量,贯穿于文本理解与阐释的全部过程之中,无论你承认还是不承认,接受还是不接受,它始终发生作用,让人无法逃避。”

    明白作者的生活背景、写作情境、书写目的、语言含义是阅读与评论的前提,也是在阐释中将作品转换为拥有超越作者和作品意义的文学文本的基础。在这个意义上,阅读、评论都要找寻、确定作者的文本意图,而文本意图的丰满也是实现正确而有效理解、诠释文学文本的重要途径。康德指出,存在被主体感知建构为认识对象后,主体逻辑能力通过对认识对象的知性判断构成了关于对象的普遍认知,产生了知识。读者对作者文本意图的体会、领悟产生了关于文本的阅读经验,评者对作者文本意图的理性揭示、知性认知形成了关于具体文学作品的知识,而文学史知识体系和文学理论体系正是以这些具体文学作品的知识为基础构成和主要资源的。如此,有理由将读者、评者对作者文本意图的理解视为一种辨认文化事实的特殊认识活动,一种形成文学知识的具体过程。而这也要求读者、评者在理解作者文本意图时,尽可能实现准确性、客观性和独立性。

    中国文学鉴赏与批评的重要传统就在于聚焦作者的文本意图。先秦的“知人论事说”“言不尽意说”,汉代的“言志说”“发愤著书说”,魏晋的“文气说”“缘情说”,唐代的“寄兴说”“意境说”,宋代的“有为而作说”“妙悟说”,明代的“童心说”“性灵说”,清代的“神韵说”“灵性说”,直至近代王国维的“境界说”,可以说孕育于先秦、成形于两汉、发展于唐宋、全盛于明清的中国古代文学阅读与批评的核心标准和主流观念都是关乎作者文本意图之在与如何在的理解。也正是在这种重视作者文本意图之在与如何在的文学阅读与批评的核心标准和主流观念引领下,中国传统文学的鉴赏、批评重在作者、作品人物事迹、行迹、思迹、文迹的考据钩稽,为求证文本意图呕心沥血、竭尽全力,积累了大量的眉批、点评、案牍、典籍、年谱、文物等,在阅读、评论中长期湮没于文本沉默之中的许多文学作品的作者文本意图获得了揭示,为承传中国审美文化,延续中华文明根脉做出重大贡献,并成为最令世人尊重的显学。

    不过,读者发现作者的文本意图之在与怎样在只是阅读的基础。评者昭示作者的文本意图之在与怎样在也只是评论能够被公众接受并被认同为文本意义的前提。文本意图只形成了具体文学作品的知识形态,却不是文学文本意义的全部。在《文化科学和自然科学》一书中,李凯尔特强调人类有文化活动与科学活动两种基本的精神活动。这两种精神活动必须有所区别,否则就会使文化活动与科学活动各自丧失其独立的真理性。本质上说,文学阅读与文学评论是人类的精神文化活动。文学文本不是客观规律所统摄的自然现象,而是由活生生的作者创作的审美文本。与纯客观的自然现象不同,文学文本完全由作者主观审美活动所产生,虽潜具着社会生活的客观性,但归根结底是作者的主观认识的对象化、文字化。就主客体认识关系而言,科学认知的主体与客体都是独立的,主体与客体只在认知层面上构成思维的同一性。认识主体在这种思维的同一性中认知客体,将认知结果织造成自然科学。在科学认识活动中,认识主体虽具有主观意识和能力,但在认知过程中越能避免主观性对认知过程的干涉与影响,就越能达到认知的真理性、准确性,这是人类科学认识活动中主体性的特殊属性。文学文本是作者主观审美意识的对象化、文字化,与作者无法分离,而文学阅读、文学评论又必经读者、评者的认识、体悟、领会、理解,形成对文学文本的阐释。换句话说,文学文本只有被读者感受领悟、评者思考判断,才可能被真实可信地理解、言说,才能被公众普遍认知并融进公众的社会生活中,文学文本也才能在作者文本意图上生出更丰富、更公共化、更具普遍性的文本意义。文学阅读、文学评论与科学认识的对象都是相对独立的、都具有客观性,但在路径与方法层面上,科学认识的基本路径和主要方法是假设、观察、实验、计算,而文学阅读、文学评论则以感受、理解、领悟和文字写作为基本路径和主要方法,在阐释中实现对文学文本的认识。因而读者、评者对文学文本的阐释不可能是不在场、零度化的陈言。可以说,读者、评者对作者意图的解说、阐释必然伴随着对文本意义的表达,表意功能是文学阅读和文学评论的内在规定性。由此看来,读者、评者在昭示文学文本的作者意图之在和怎样在时,还要表达更为丰富多元、宽阔广泛的文本意义。不过,在“作者已死”“理论中心”“强制阐释”的后现代阅读与批评时代,需要更加强调文学阅读、论评对作者意图的发现与昭示,以凸显文学阅读与评论的知识性、公共性和普遍有效性,同时更好地发扬中华民族阅读、评论的传统。相信这一传统一旦进入当下的文学场域中,一定会成为文化的主流。

    2、读者阅读与对文本的个体理解

    文学作品是作者生产的产品,作品只有与作者分离,进入消费过程,成为公共间性对象,在读者阅读中获得被他者理解的性质时,它才真正成为文学文本。就文学文本不同于文学作品的这一本质特性的意义说,文学文本以文学作品为基础和载体,最终完成于读者阅读中。文学文本积淀了作者的文本意图,更发育、成长、延续在读者的阅读中。因而文学文本意图绝不仅仅是作者的文本意图,读者的阅读意图与评者的评论意图可能是作为公共文化消费品的文学文本意图的主要构成方面。

    阅读是极为复杂的精神意识和语言使用活动。在创作生产中,作品与作者是一对一的关系,尽管这一对一的关系也极其复合杂多。而在阅读中,作品与读者则是一与多的关系,对其描述只有统计学意义。所以一个作者只有一个哈姆雷特,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就阅读而言,读者精神意识多元开放、运动变化,精神意识的方向、趋势、方式和结构不完全受刺激反应因果必然律的掌控。个体的感受领悟、知识经验、立场价值、能力技巧以其个性方式自由地建构着与文本的理解关系而不同于认识自然世界,也不同于把握社会生活。阅读具有个体心灵选择与心灵赋予的主观自由性。读者的这种主观自由性也使对一个文学作品的每一次阅读都具有独一无二性和不可重复性,甚至可以说同一部文学作品在读者的不同阅读中可能生成多种阐释文本。与现实物理空间不同,读者精神意识的空间是非欧空间,它非均匀、可变化、多向度。精神意识的时间非匀速、可回逆。海德格尔就将时间分为“量的、客观的、可科学度量的时钟时间与质的、人的、忧心的主观时间”两种。“量的时间被理解成一种无尽的、流逝的、不可逆的抽象客观化了的‘现在’的流……质的时间或者说存在的时间把时间理解成一种入迷的统一体”。当代著名阐释学思想家伽达默尔将人类对时间的经验也分为正常、实用的时间和艺术、节日的时间两类。前者是一种日常的时间感,而后者则是非工具性、与个体生命体验与群体存在认同相联系的时间感。可见读者精神意识的时空是自由的,先秦两汉的散文可以在唐代读者的阅读中成为现实的文学范本。而在德国启蒙思想家的阅读中,古希腊的文化生活则被解说为现代性的社会理想。一句话,当读者未与作品相遇时,作品是自在的、封闭的、沉默的。而当读者阅读作品时,其与作品构成了阐释的主体间性关系。作品在读者阅读的主体间性过程中成为灌注了读者意图的文学文本。也就是说,作品经过读者的阅读才能从自在中自觉、从封闭中敞开、才能由沉默转为言说。在阅读中,作者成为与读者同在并相遇的活者,而作品在阅读中由历史的文字变为现实中活生生的文学文本。阅读是读者走进文学文本世界的唯一路径。在文本的语境中,读者对文本进行理解,也将自己的内心生活投进文本,理解与投射的间性融汇产生了关于文本的解说。可见,阅读作品、解说文本的过程充满着读者的主观心灵性。读者的价值立场、思想动机、观念情操、知识经验直接操控着对文学作品的内容理解和意义选择,文学从作者的作品转换为公众的文本,关键就在读者对作品读不读、读什么、怎么读。读者的阅读决定了作者的作品是否能够成为文学文本。在读者那里,被阅读的作品是作者书写的曾经发生的生活,而阅读就是将作者书写的曾经发生的生活阐释为读者现在可以理解的意识。与只和作者相关的作品不同,文本中的一切均通过阅读在读者的心灵意识中以当下形态复活,就像海德格尔讲的那样,文本属于存在者。只有理解存在者的存在方式才可能理解属于存在者的文本。文学阅读所以是一种文本阐释活动而不是一般的认识活动,就在于读者在阅读文本时,作者曾在的生活经历可以被理解为读者当下的生活意义。读者通过对文本的阅读与作者和作者创作的生活之间不仅达成一种认知的交往,而且实现了一种意义的确认。对文本的阅读也就成为对读者自己的意义发现,对文本的阐释也就变为对读者所居生活的评说。如此,在阅读中,文本是读者经历到的作者生存经验,也是读者感受到的读者自己的生活体验。通过阅读,读者与作者、作品形成了一种文本的对话关系。在这种对话关系中,读者通过阅读,将自己投进文本世界中,发现作者的意图,同时又在对作者意图的阐释中将文本递送到读者当下的文化场域里,使作者在当下的文化场域中复活并发出意义之声,文本也就成为当下文化之现实。这一切都意味着在阅读中,读者使原本有始有终的作者和作品成为当下文化无始无终的展开。

    阅读不是六经注我、任意胡为。康德告诫人们,人的认识受到认识对象、认识能力和认识条件的统摄。读者的阅读是受前见控制的。在阅读之前,读者的思想观念、文化知识、感觉经验、语言能力已经存在,它们就是阅读的前见。在阅读文本时,这些前见直接决定了读者读什么、怎么读、读出了什么、读懂了什么。海德格尔说理解受制于前见而不可能绝对主观;伽达默尔也说阐释文本不可能主观任意、独断而为。文本自身规定了读者不能摆脱文本的客观性去解释文本,阐释只能在文本中阐释。一旦读者的阅读任意而为,读者的阐释离开文本,就造成文本的消解、阐释的强制、意义的迷失,我国20世纪全民读《红楼梦》、全民评《水浒传》的现象便是例证。当然误读作者文本意图的现象也经常出现,施莱尔马赫说:“哪里有误解,哪里就有解释学。”其实,读者的前见总与作者意图不同,读者不可能客观地掌握作者的全部意图,误读作者的意图应是必然。换个视角理解误读可以发现,读者的阅读视阈由读者的文化前见和生活语境所决定。同样,作品由作者的文化前见和生活语境所创作。这样,在读者的阐释中,作家与读者发生了对话,作品成为文本,作者与读者在文本中相互向对方敞开,作者视阈与读者视阈相互融合,阅读的前见与文本的此见相互渗透交织。其结果是,当文本敞开被沉默的潜在意义时,读者的生存意义也获得了显现,文本就真正呈现为一种文化的开放状态。在这样一种文化的开放状态中,文本使曾在的作者意图成为读者阐释的当下话语,文本不再是曾经属于作者的作品而成为当下的属于读者的文本。在阅读中作者的叙述变为读者的体验,在阅读中作者与读者共同存在于当下。每一次的阅读既是作者的又一次复活,也是文本的再一次生成,还是读者的再一次超越。历史的作者、作品在现在的阅读中成为读者解说的当代史话题。

    3、评者评论与对文本的“公共阐释”

    评者是一种特殊的读者。发现文本中的作者意图,判明读者意图的合理性,进而昭示评者的意图,从而释出文学文本意义在不在、怎样在、为何在,使一个具体的文学作品成为包括曾在、现在和将在全部生活意义与人生价值的文化显现,实现文学文本对现实生活的超越和审美对日常人生的解放,这些都是评者阅读文本、阐释文本的根本目的所在。阅读的引领性、阐释的公共性是对评者的内在规定性,这又使评者不再是一般意义上的读者。

    马克思曾评论过许多文学文本,作为评者,他坚持:“历史的每一阶段都遇到一定的物质结果,一定的生产力总和,人对自然以及个人之间历史地形成的关系,都遇到前一代传给后一代的大量生产力、资金和环境,尽管一方面这些生产力、资金和环境为新的一代所改变,但另一方面,它们也预先规定新的一代本身的生活条件,使它得到一定的发展和具有特殊的性质。”所以“历史不外是各个世代的依次交替。每一代都利用以前各代遗留下来的材料、资金和生产力;由于这个缘故,每一代一方面在完全改变了的环境下继续从事所继承的活动,另一方面又通过完全改变了的活动来变更旧的环境”。马克思在评论文学现象时总将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结构关系作为阐释文学现象的基本视阈,将昭示与阐明文学现象背后的社会力量视为文学评论的宗旨。马克思相信社会存在决定着作为社会意识的文学文本。而社会存在则被社会生产力与社会生产关系的相互关系运动决定、控制。社会生产力与社会生产关系的相互关系运动有其客观规律并在历史文化发展的进程中体现为人民群众实践的客观力量,因而文学文本具有实践性、历史性、规律性,是社会活动合目的性和合规律性的统一。文学文本在哲学的高度上便是一种人类实践的社会文本、自然人化的文化文本、人的本质对象化的历史文本。正因此,马克思在具体的文学评论中总是立足文学文本的实践性,十分敏感于文学文本中的各种社会关系的现实性以及这些现实性对文学文本中的环境、人物、性格的作用与影响。在马克思的文学评论中,人不是西方启蒙思想中观念的人,而是感性现实的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在马克思所处的资本主义时代,现实的人是被物化奴役的个体人,也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具体人,这正是马克思高度评价19世纪英法现实主义小说成就的根本原因。同时马克思还基于社会生产力与社会生产关系的相互关系运动有其客观规律并在历史文化发展的进程中体现为人民群众实践的客观力量的原理,确信文学文本的存在与变化发展根源于社会实践的规律性和社会发展的具体性、多样性、现实性。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文学评论在马克思主义批评观念、批评方法和批评标准的指导下,注重文学文本的社会背景、历史情境和文化语境的理性考察,极为关心文学文本与所处历史文化之间的因果联系,将揭示文学文本与所处社会历史之间内在关联的普遍规律视为文学评论的最高追求,出现了一大批优秀的评论成果,中国文学批评事业呈现出繁荣景象。但与此同时,一些批评与理论实践也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黑格尔逻辑主义批评观的影响,在文学评论中有意无意地陷入“强制阐释”的泥淖。

    德国古典哲学家黑格尔执着于思维中理性的作用,认为只有在理性的正反合中才能揭示观念的本质,主观的精神文本转换为思想观念的运动时才能被理性把握。在黑格尔的理论中理性既是世界存在的本质又是文学文本的本源。理性在其运动的过程中设定了理性自身、实现了理性自身并确证了理性自身。理性的这种运动过程在历史中显现为从自然到社会再到精神的发展历程。也可以说,自然、社会、精神的发展就是理性自身的运动,自然、社会、精神也必然以理性的对立统一、否定之否定的要求为基本规律。从社会历史存在到文学文本内容,凡出现的一切客观事物、主观意识在对立统一、否定之否定的运动中摒弃了自身不合理性的部分,同时又将合理性的部分保留在更高级的下一阶段,所以包括文学文本在内的一切事物都有存在的必然性,这是其一;其二,黑格尔重视各种存在现象之间的内在关联,将事物相互联系既当成事物的本质规定性又视为认识理解事物本质的基本依据。在黑格尔的认识论中,对事物的本质认识就意味着在思维中找到事物自身的内在关系,发现事物与事物之间的内在关联,使抽象的逻辑再生为具体的现实。马克思说黑格尔的“辩证法不崇拜任何东西,按其本质来说,它是批判的和革命的”。不过,黑格尔用逻辑主宰现实,用理性强暴文本的错误也十分明显,正像马克思批判的那样:“辩证法在黑格尔手中神秘化了……在他那里,辩证法是倒立着的。”曾几何时,我国评论界不少人将黑格尔辩证法工具理性化,认为每个文学文本中的意义都潜藏着支配一切文本意义的普遍规律,而且这种普遍规律贯穿在历史全过程中。20世纪五六十年代文学评论界用阶级分析观念与方法评论古今中外的文学文本,认为文学是特定阶级的作家对现实生活的形象再现或表现,在本质上,阶级社会以来全部文学文本都是阶级意识文本,都不同程度真实地体现了文本所处时代的阶级斗争状况,所以阶级与阶级斗争是所有文学文本的规律,也是文学发展的动力。阶级性、民族性、人民性、真实性、时代性也因之成为文学评论的基本观念和普遍标准,在古代文学评论中就出现了“扬杜抑李”的现象。而20世纪与21世纪之交,我国评论界又盛行以审美意义取代意识形态的批评观念,认为无功利、无目的的审美才是文学艺术的本质规定性,文学的规律就是美的规律,出现了“贬鲁迅,赞周作人”等一系列怪现象,虚无主义大行其道。当社会规律在文学文本中失去具体性并成为无条件的绝对规则时,社会规律就不能得到普遍的文学经验和知识的认同,社会规律也就丧失了对文学文本的文化合理性、社会合法性、客观真理性,这种社会规律也就取消了自己的规律性。其实人类世界中没有支配一切文学文本的规律,文学普遍规定性和意义有效性永远是相对的、有条件的。文学评论中黑格尔式的逻辑主义强势话语遮蔽了文学文本的丰富意义。在这种黑格尔式的逻辑主义强势话语中,文本评论成为社会意识形态的剥离手术。评者把文学文本的作者意图、读者意图的丰富性都剥离之后,剩下的只是评者的立场观念,文学文本意义也就消失了,文学评论就成为社会意识形态的传达和表态。针对此种文学评论现象,苏俄文论家巴赫金指出,当一种文化自我封闭起来并不理睬其他文化时,它会认为自己是绝对的、唯一的、统一的,因此它对自己也是盲目无知的。可见,评者对文学文本意义阐释时要特别警惕鲁迅先生称的“瞒”和“骗”的文化独断论,要防止张江教授所说的“背离文本话语,消解文学指征,以前在立场和模式,对文本和文学作符合论者主观意图和结论的阐释”,沦为现实观念的逻辑剪刀和理论糨糊粘贴起来的强制阐释。

    综上所述,文学文本的意义是作者创作、读者阅读、评者评论三者共同建构的。文学作品在三者共建中转换为文学文本,而文学文本在阐释的场域里成为当下的社会意义和文化价值。曾经作为历史的作品在当下的阐释中成为现在的文本。由此,民族文学的传承、外国文学的借鉴不仅是发现、描述、说明,而且是当下文化的增值,现代意义的深化,文学活动将真正引导着人们自主地从现在走向未来,永无终结。


    (作者系上海研究院学术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临时党委书记、常务副校长、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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