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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健:强化社会组织政治功能 构建社会治理创新格局

    来源:解放日报

    截至去年底,全国共有社会组织70.2万个,比上年增长6.0%;吸纳社会各类人员就业763.7万人,比上年增长3.9%。接收各类社会捐赠786.7亿元。随着社会组织逐步发展成为我国社会建设中不可忽视的一股重要力量,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也必然离不开社会组织社会、经济和政治功能的充分发挥。

    首先,社会组织作为社会主体,从成立伊始就承担了提供社会服务的功能;其次,社会组织还是经济主体,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发挥调节收入分配的功能,最后,社会组织还应作为政治主体,在民主政治建设进程中发挥协商民主的功能。在过去,社会组织政治功能尽管已经部分地被认识和提及,但在实践中推进较为缓慢,其结果在一定程度上阻碍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深度参与。对社会组织自身而言,政治功能的发挥将充分释放社会组织的潜能,从而进一步激活经济社会活力,有利于促进社会组织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更好发挥作用。
    作为一种上层建筑的制度构成,社会组织政治功能的内涵相比经济功能、社会功能更为丰富。一是社会组织党的建设——这是社会组织政治功能的核心内容,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要求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进一步拓宽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的途径,加强社会组织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及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社会组织协商民主——社会组织围绕人民群众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积极参与政党、人大、政协、政府和人民团体协商等,并稳步开展基层协商,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其次还有社会组织社会监督和社会组织政策倡导、社会组织参与外交等等。三是社会组织社会监督。社会组织监督是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四是社会组织政策倡导。社会组织既可以借助政治关联、学术机构和新闻媒体等间接途径,也可以通过直接建设社会智库,以政策研究咨询为主攻方向,服务党和政府科学决策。五是社会组织参与外交。社会组织可以通过文化交流、新闻资讯、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经贸投资等议题“走出去”,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和全球治理,扮演“柔性外交”的重要角色。在实践工作中,要善于把这些方面很好地统一起来,才能使社会组织政治功能不断适应当前的新任务、新形势和新特点。
    其中需要给予更多关注的是,强化社会组织政治功能亟需合力。这不仅需要党和政府通过自上而下的积极赋权,更离不开社会组织自下而上的主动参与,是一个双向互动、形成合力的过程。
    首先要从思想上扫清对社会组织政治功能的认识障碍。一直以来,对于社会组织应该“政治化”还是“去政治化”,理论界始终存在不同的观点。但认真检视相关研究后不难发现,强调社会组织去政治化的观点主要秉承了社会组织政治化会损害社会组织自主性的这一假设前提,再加上援引西方国家限制非政府组织参与政党捐献的相关规定,但这并不适用于我国的实际情况。必须意识到我国社会组织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治理主体,其根本利益和诉求同党和政府是一致的,坚持党的领导与社会组织依法自治是统一的。
    其次要从工作方式上有序推进强化社会组织政治功能。政治功能是社会组织发展到成熟阶段的自然诉求,然而当前我国社会组织发展存在区域不平衡、类型不平衡、领域不平衡的现状决定了强化社会组织的政治功能不适合采取“一刀切”的方式一蹴而就,而是应该结合所在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坚持稳步有序推进,重视宣传和教育。政府要积极拓展社会组织参与协商民主、决策咨询、对外交往、社区治理、环境监督的有效途径,建立社会组织发展党员的制度化渠道;探索建立政府部门对社会组织政治参与的回应和反馈机制,促进党和政府与社会组织在政治上形成良性互动。

    最后要从机制保障上以党建引领社会组织政治功能。当前一些社会组织主观上认为自身尚不具备发挥政治功能的能力,还有的社会组织尽管发展到一定的规模,但对政治持冷漠态度,没有意识到政治功能对自身经济、社会功能发挥的重要作用。加强社会组织党建既是一个关键契机也是一个重要抓手,它可以使社会组织有机会加强政治学习,提升政治敏锐性,扩大政治影响力。相关研究已经证实社会组织开展党建的过程会提升社会组织能力建设水平。如果说以往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信任的缺乏是影响社会组织政治功能发挥的重要原因,那么社会组织开展党的建设的过程自然会增进彼此的了解和信任,从而提升社会组织政治功能在其他方面的延展性。

    (作者李健系中央民族大学基金会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副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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